| 《书屋》二〇〇八年第四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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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境界”与神意深渊 ——关于《红楼梦》第三类宗教的讨论 ? 刘再复 刘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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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红学家陈蜕与周汝昌先生以为曹雪芹是“创教”的伟大思想家,意识到《红楼梦》具有宗教大经典的崇伟博大,其思想境界达到了《圣经》、《金刚经》这种宗教经典的水平。著名学者刘再复与其女儿刘剑梅在对话录中谈到,曹雪芹创立了一种非典型的另一形态的宗教,即它具有宗教情怀也有神性的光辉,指出贾宝玉正是审美精神与宗教精神的载体和结合体,《红楼梦》真正呈现了中国人生的最高境界。 全文约9.8千字
内容摘要: ………… 梅:过去的《红楼梦》研究,也有人认为,如果说《红楼梦》是宗教,那么,它可以定义为“情教”,是情感崇拜的宗教。而真实情感的载体,就是未婚的“女儿”。“情教”乃是以女儿取代元始天尊、释迦牟尼。因此,我们是否也可以承认,这是另一类的宗教。西方《圣经》把女性视为男性的肋骨造成的,即男性所派生的,这一个价值源头很有问题,作为女性主义者,我始终无法认同这一关键性情节。而《红楼梦》的天国全是独立的、美丽的、聪慧的、永生不老的女儿。说到这里,我真要高呼“曹雪芹万岁”。因为,在他笔下,伟大的超越者不是上帝,而是居住在天上的女神。 复:判断一部文学经典是否有“创教”意义,并不能完全依据“有神”或“无神”。古希腊的两部伟大史诗《伊利亚特》与《奥得赛》,其中也有男神和女神。特洛依战争就是因为天上女神的论争而引起的。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判断《伊利亚特》是部宗教性经典。《红楼梦》虽然有太虚幻境及警幻仙子等女神,但整部巨著的构架很像《伊利亚特》,这些女神并不是耶和华、基督似的全能之神,她们也有局限,也带有人的缺陷。她们固然带有宗教的超越性,但又不像《圣经》那样,上帝是一切生命与价值之源。《红楼梦》的精神形态,是禅的形态。禅是从佛教的严格宗教形态中解放出来的一种特别的精神存在。它实际上是无神论,是以“悟”取代神,以“觉”代替上帝,即以自身的觉悟代替神的启示的一种精神存在。说得更彻底一些,是“披着宗教外衣”而无宗教规范的存在。如果说得宽松一些,则可以说它是半宗教半哲学的存在形式。《红楼梦》类似禅,它有女神的外壳,但没有神的内核,没有宗教信仰、宗教狂热、宗教拯救,但又有禅的神秘感与宗教感,它与禅一样,也有一个真正的超人间的价值源头,这就是“无”,太虚幻境也来自“无”。 梅:但是,《红楼梦》又承认情的实在性。 复:《红楼梦》立足于禅又超乎禅的地方,正是强调“情”的中介。开篇空空道人的十六字诀: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入空。这十六字诀,以空开始也以空作结,但中间有两个“情”字,情是中介,是抵达空的桥梁。女儿是情的载体,这些女儿来源于“空”最后也回归于空。 梅:这样看来,对于《红楼梦》是否“创教”的问题,可以有两种回答:(1)肯定“创教”,但它创立的是禅式的另一类宗教。(2)否定“创教”,因为它只有宗教境界但无宗教规范。 复:可以做这样的归纳。我们先讨论“Yes!”。曹雪芹创立了一种非典型的另一形态的宗教。但这种说法只是对于精神境界的一种极端性表达。前一章讨论的《地球 祖国》一书,其作者莫林和安娜就提出是否可设想建立第三类人间宗教的问题。他们对第三类宗教的设想与定义,可以帮助我们在更深的意义上把握《红楼梦》。他们说,这是一种没有上帝的宗教(但上帝的缺席却表明神秘无所不在),又是一种没有神灵启示的宗教(如佛教),它不同这两类宗教,却拥有这两类宗教的精神之核:仁爱(基督教)与慈悲(释迦),而且它的基本意义也不归结为理性,而是超理性。“这种宗教截然不同于天堂拯救宗教、人间拯救宗教、神灵崇拜宗教和带宗教性质的意识形态,然而,这种宗教能够理解其他宗教,并帮助它们回归本源”〔2〕。这本源就是“博爱”,就是思想家帕斯卡所称的“爱德”。这种宗教将是一种没有神意赐福和光辉前景的宗教,但在未知的历险中,它将帮助人们连接一起。这也是一种没有许诺但有根源的宗教,它扎根于文化与文明,也扎根于地球的历史与人的生命,与其他宗教一样,这种宗教具有信仰,但和其他宗教不同,它不以狂热压倒怀疑。莫林与安娜这部著作是论证自然生态保护的著作,他们通过第三类宗教的假设,呼唤人类应充分注意生态破坏的极端严重性。唯有把生态保护意识提高到宗教境界的层面,才能说明人类今天已经到了必须对自己栖居的大地具有信仰具有崇拜之情,才足以避免共同家园、共同祖国(地球)的沉沦。第三种宗教是摆脱沉沦的福音,是把爱推向山山水水推向一切草木飞禽的真理。《红楼梦》是文学经典,不是宗教经典,但它却有其他文学经典无可比拟的伟大性。这种伟大性便是伟大的宗教情怀,有如莫林与安娜所描述的宗教性——不同于典型宗教却有宗教似的信仰、宗教似的精神境界和宗教似的兼容博爱等超凡性质。 梅:莫林与安娜所讲的“第三类宗教”,实际上是没有宗教的宗教,或者说,是没有宗教形态,但有信仰,有神性。《红楼梦》也具有这样一种“教”味道。从这一意义上说,陈蜕先生与周汝昌先生称曹雪芹为“创教”的英雄哲士就可以成立。 复:我相信周汝昌先生所说的创教,不是释迦牟尼这种典型的宗教形态,而是类似莫林与安娜所描述的第三类宗教,即有信仰、有崇拜、有博大情怀与博大境界,但没有神的赐福与许诺的宗教。这种宗教也没有救主与救赎意识,只有个体生命的自明与自救。我称《红楼梦》为文学圣经,也包含着这一层意义,即认为《红楼梦》具有神性的博大情怀与博大境界,具有对美的信仰,具有把少女等同于释迦的生命崇拜,而且还有一个准释迦、准基督的主人公贾宝玉。这确实具有宗教式的无限深广,以致形成一种开掘不尽,永远说不尽的神意深渊。所以,我喜欢把曹雪芹比作莎士比亚。英国人把莎士比亚视为深广的精神天空,宁可失去脚下的土地(印度)也不能失去精神的天空。卡莱尔先生说了这句话,之后邱吉尔又说了这句话。我们的故国总有一天会意识到《红楼梦》是我们的精神天空,会呼唤生命应当向《红楼梦》靠近。在上述的意义上,说曹雪芹是位“创教”英雄和创教哲学家,并非妄言,而是一种极有见解的对《红楼梦》博大内涵的把握。 梅:你曾说,《红楼梦》全书佛光普照,处处放射着大慈悲的光辉。我在阅读过程中,也不仅感受到人性的温馨与光辉,也感受到神性的神秘与深邃,确有《圣经》似的博大,而且,作为一个“女权主义”的同情者,我更喜欢《红楼梦》这种以少女为中心的大思路,西方《圣经》把女人描述成由男人的肋骨派生而成,这一点我始终有疑义。《红楼梦》也有一个伊甸园情节,这就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前身(神瑛侍者与降珠仙草相恋的情节),这一类似亚当与夏娃的故事里,在深层里却与《圣经》的“男派生女”的思想不同。贾宝玉与林黛玉幻化入世后,宝玉虽然类似释迦与基督,但林黛玉始终是引导贾宝玉精神飞升的“女神”,其地位是主导性的,而不是派生性的,这一点,你也早已写到。 复:我说没有禅宗就没有《红楼梦》,其实,禅宗尤其是慧能之禅宗,已是一种没有宗教的宗教了。要说创设“第三类宗教”,慧能才是真正的先锋。慧能的“教”里,早已没有宗教狂热,也早已没有神灵偶像、神灵启示、神灵救赎了,但仍然有佛教的博大情怀与博大境界,有佛性的信仰和佛性的本源。也有对个体生命的自明自救意识。《红楼梦》的“创教”其实是禅的文学化、审美化、深广化,然后自成一种以女儿为偶像、以情感为本体的意味(感悟)体系。 梅:西方的《圣经》本身也是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借助形象、意象、感性,它的精神含量就更大,也产生更为深广的影响。《红楼梦》的哲学与“教味”对未来中国的影响,一定会超过禅宗,超过《六祖坛经》。 复:中国的儒、道、释三家,在民间也被广泛视为宗教,但都不是基督教、伊斯兰教那样的宗教,而是一种半哲学半宗教的精神存在。《红楼梦》调侃佛、道表面功夫,却兼收道、释精华,也有儒的深层影响,但自创另一精神大自在。周汝昌先生“创教英雄哲士”的见解与我们所借用的“第三种宗教”可能会引起争论。今天我们也只是比周先生较为具体一些提出问题,以后还可进一步论证。我想先放下“宗教”概念,回到你最初的问题,即《红楼梦》的神性问题,这是哲学问题,不是宗教问题。海德歌尔就把“诗意栖居”的澄明之境称作“神性”,他指涉的“神性”,并不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上帝那种宗教神性,而是一种超越理性的、认识无法抵达的高境界,即通过人的心灵、人的想象力打通天地人神等万物万有而达到大圆融大和谐的诗意境界。如果对神性作出如此定义,那么,可以说《红楼梦》具有极其丰富的神性内涵,其丰富量可能不下于它的人性内涵。 梅:《红楼梦》与宗教的关系问题,您所论说的意思非常明白,这就是《红楼梦》虽有宗教似的大境界、大精神,而且也有准宗教的某些外壳,但并不是宗教。但如果要把《红楼梦》的“女儿”崇拜和超越情怀加以充分强调和表达,也可以借用“宗教”这一大范畴,但必须说明这是非典型的另一类宗教。那么,我在想,这一类宗教不正是美的宗教吗?《红楼梦》的信仰正如您在《红楼梦悟》中的题词,有种“美的信仰”,说得更明白一些,《红楼梦》所创立的广义上的宗教,乃是美的宗教。 复:你说的完全对。如果把“宗教”界定为一种广义的,只包括“信仰”和“超越”这两个大要素的精神存在,那么,《红楼梦》确实创立了天底下独一无二的美的宗教,其中包括美的信仰、美的偶像、美的使者、美的天国、美的理念、美的形式、美的意象系统、美的情感系统等等。而美的对象又是包罗万象:人形美、人性美、人情美、灵魂美、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等等。贾宝的《芙蓉女儿诔》,礼赞晴雯具有质美、性美、神美、貌美,更是值得我们探究审美内涵。从知性层面说,《红楼梦》是美的大百科全书;从灵性层面说,它就是美的宗教。 梅:近代从王国维开始,到了蔡元培更是响亮地提出以审美代宗教的命题,他们的思路是不是与我们的思路相通。 复:有相通的一面,有不相通的一面,相通之处是都在力图提高“审美”在整个文化系统中的地位,即努力把审美提高到与宗教同等的地位。在近代,把“美”推入神祠的地位,以科学、理性、真善美取代宗教,确实是一种很重要的思潮,用鲁迅的话说,是一种“易信仰,而非灭信仰”的思潮。鲁迅在1907年所作的《破恶声论》中,就介绍了十九世纪西方(尤其是德国)的这种思潮。他说:“欲以科学为宗教者,欧西则固有人矣。德之学者海克尔(即黑格尔——引者注)。研究官品,终立一元之说,其于宗教,则谓当别立理性之神祠,以奉十九世纪三体一体之真者,三位云何?诚善美也。顾仍奉行仪式,卑人易知执著现世,而求精进。”鲁迅当时虽然只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学子,但已敏感地捕捉到这一种从重来世到重现世(不是重来世、重天堂)的认知上的大变动,即以理性取代神性的大变动。西方文化和中国文化最大的一点区别是西方文化具有宗教大背景,因此,他们要另立“理性之神祠”,便是翻天覆地的思想革命,易信仰的革命。在西方的大语境下,他们甚至主张也要像宗教一样,对美举行膜拜仪式。王国维、蔡元培提出审美代宗教,显然受到西方尤其是德国哲学家的影响。我们现在说曹雪芹创立美的宗教,也是在说,曹雪芹把美推上神祠的地位,以对女儿(美的象征)的信仰取代对于元始天尊及阿弥陀佛的信仰,也是易信仰而非灭信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