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屋》二〇〇七年第六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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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与中国式宗教意识 ? 王 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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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王蒙先生对《道德经》的重读,从泛宗教的本质来谈,显得宽阔而独特。《道德经》没有宗教严格的程式,但它包罗一切宗教的终极意义,并与后现代主义具有相当的关联性。 全文约4.0千字
内容摘要: 一般认为中国没有统一的宗教信仰与发达的神学讨论。但是作为中国古代哲学经典之一的《道德经》,却成就了道教,这很有趣,也很特别。 那么,《道德经》里有什么宗教的因素吗? 《道德经》与世界三大宗教的经典的区别在于:一、它是作为哲学著作而不是神学著作被接受的。二、它没有圣徒奇迹(哑巴说话、跛子走路、虎不食人……)的类似记载。但是它有更概括的称颂,如“善摄生者,陆行不遇兕虎,入军不被甲兵……”这种说法更像是讲一种境界。三、它不要求特别的崇拜、礼拜、诵读、仪式。四、它几乎没有规定任何忌讳、禁忌、惩罚。五、它没有强调自身的唯一性,没有提出普度、拯救迷途者、要求众人皈依的意愿,不具备传教士的热忱,不具有己所欲必施于人的准征战(征服与强暴)倾向。 然而《道德经》又确实具有中国式的宗教性,即它包含着中国式的对于世界和人生的终极眷注。 依照宗教学的理论,宗教就是对于世界和人生的终极眷注。早在二十多年前,在美国的一次研讨会上我就听过一位学者的文章,论述拙作《杂色》结尾的宗教色彩。 这儿说的终极,首先是源头。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里的“道”和“一”,就是源头,就是本原,就是造物主。然而这个造物主不是人格化的,而是本质化、概念化、理想化、理念化的。 道生一,同时道即一。道具有无所不包无所不主宰的性质,所以说道生一。而这个一又成为道的本质与效用,故说道就是一。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得一以为天下正。 这就是说,有了道就有了一,有了一就有了一切。这里的道与一,都具有终极性、无限性、伸延性,所以是神性。所以我曾不完全妥当地比喻过,道与一,就是中国神学中的上帝,就是中国哲学中的世界与人生的本质、主宰、起源与归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