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屋》二〇〇五年第一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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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忆《长恨歌》技术故障举隅 ? 陈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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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王安忆喜用量词“一股”,并非始于也不止于《长恨歌》。喜用指的不是数量,而是指不该用也硬用。《长恨歌》共使用了六十八个“一股”,大致可分两类:
A.写客观 以上例句其实很难分清作者是用“一股”来定量主观还是客观,因为在量词“一股”后大都跟着主观性的修饰语。虽然六十八个“一股”散见于长篇的海洋,但对语言文字稍具敏感的读者,便会感觉它们“一股股”涌到眼前,原因就在这些“一股”大多可省,不可省的亦可改用其他量词,如例句(3)可改成“一派”,例句(4)可改为“一种”。小说中使用“一种”比“一股”高出六个。但“一种”不像“一股”那么具象,适用范围较大,因此也不引人注目,而“股”字较具象,搭配不好便不伦不类,比如“一股噬骨的感动”,改用“一阵”更妥。 小说中其他的“一股……”,下面用省略形式展示: 一股饥不择食的慌乱劲儿;一股失而复得般的激动和欢喜;一股因烦躁而起的凶蛮之气;一股隐隐的却勃勃的生气;一股同心协力的精神作用;一股朴素敦厚的享乐之风;一股临驾于一切的空气;一股无奈挣扎的表情;一股不祥的灾祸之气;一股稳熟亲近的气氛;一股如临深渊的心情;一股压抑着的心声;一股幽秘的气息;一股认真的悲怆;一股小女儿情态;一股挣扎与不屈;一股难言的凄婉;一股暗中的活跃;一股报复的痛快;一股娟秀之气;一股感人的意味;一股时代潮流;一股高贵气质;一股热闹劲;一股温煦;一股委屈;一股体贴;一股同情;一股惶惑;一股坚韧;一股快乐…… 无论是客观事物还是主观感受,王安忆均以万能的“一股”对付之。这究竟是无意识的惰性使然,还是刻意为之?在王安忆的其他作品中,也有大量“一股”的类似用法。比如小说《妹头》出现三十六次“一股”,大都与《长恨歌》雷同,仅举不同的五例:一股嫌恶和羡慕夹杂的感受;一股轻灵的稚气;一股勃勃的兴致;一股疾疾的动力;一股忧伤。 其他作品中还有:一股含蓄的潮湿;一股空虚感;一股说不出的失望;一股绵密而柔和的沙沙声(《我爱比尔》);一股凄戚;一股温吞吞的河(《小鲍庄》);一股凶恶的念头;一股欢欣鼓舞的活力;一股无名的狂躁;一股说不出来的荒凉;一股抹不去的清静秀丽;一股预感;一股知觉;一股欲念;一股不安静的欲望(《小城之恋》)。 这些“零件”的罗列足以证明,条件反射般地使用“一股”,是王安忆不假思索的行文习惯。语言是作家风格的组成部分,但像王安忆这般沉醉于“一股快乐”之中,即使形成自己特有的风格,也绝不是好风格。真正的大作家都非常警惕自己的思维惯性,因为顺着惯性只能使思维不断滑入习惯的窠臼。精妙独到的词语频频亮相尚且令人气闷,何况出了技术故障的习惯用语反复现身,只能让人厌烦。词语不过是辞章的最基础部分,基础不良,作品的大厦无论建得多么宏伟壮观,哪怕暂时获得文学大奖也枉然,“史诗”得历史说了才算。 (二) 《长恨歌》首页仅十四行三百八十八个字,却有三个“……似的”句式,八个“……的”句式,还有二十一个“是……”句式。“是……”句式中最败坏阅读兴味的一类,第一页上竟然就有两句:
(13)它是这城市背景一样的东西。 无论前一句的描述,还是后一句的暗喻,加上“的东西”三字,描述就变得不精确,暗喻也少了许多妙味。还有不少这类暗喻,如:
(15)鸽子是这无神论的城市里神一般的东西。 有人批评王安忆太啰嗦,且不说内容的琐碎,仅这些句子的表达就够啰嗦,“是……的东西”既未增加思想内涵,也未增添语言色彩,全可视为句子的赘疣。 《长恨歌》中类似的程式化句式还有如下几种:
句式A“……里的一个……”: “一个握在手”这种故意奇崛的单音节组词法,似乎故意要把读者的一口气噎住,呛你一下,奇而不妙。更有下面这样表达的:
(22)结婚礼服的白可是百感交集,有千万句话要说,终还是哑口无言,其实最是你知我知,天知地知,是善解里的善解。 “寂寞里的寂寞”简直有点小儿无赖相。偶一为之还觉新鲜,一而再便有技穷之嫌。
句式B“……的样子”或“……的意思”: “……的样子”与“……的意思”在小说中出现多达一百四十次和一百零五次。“样子”太多,“意思”不明,比如“带些埋头苦干的意思”的时尚是什么样子?作者这样写究竟有什么意思?吊读者胃口是可以的,但吊胃口的应该是语言背后的精神意蕴,而非夹生且故障连连的表面文字。
句式C“……似的”。这是小说中更常用的一种句式,先看首页上的三句: 这些句子读来别扭至极,除了蛇足“似的”,还有其他语病。例句(32)中有两个“那”,四个“几”,两个“几乎”;“看上去”与“几乎”、“似的”意思都相近;“是……的”常常可用可不用,而不用更简洁。《长恨歌》中类似的句子无数,举不胜举。例句(33)“什么都好像旧了似的”,还违反了语法规则,“好像”即“好似”,与“似的”重复,用了“好像”或“像”,便不能再用“似的”,这是小学生也懂的常识;中间两句删去两字合二为一,“平直的光勾出轮廓”,比原句简明得多。 例句(34)“细工笔似的”是比喻,似乎无可非议。但比喻有多种,最常用也最初级的是明喻,“……似的”正是明喻句式。《长恨歌》多达二百七十七处的“……似的”,功能都是形容,近三分之一用了明喻。小说中也有不少暗喻,在此不拟讨论,既然最简单的明喻也用不好,复杂的暗喻就不必再探究了。好的比喻起码有两项标准,一是新鲜;一是妙味。《长恨歌》里新鲜的比喻极少,触目所见大都是比喻滥调:
(35)鼻子也是凉凉的,小狗似的。 或者是无甚妙味却又自我重复的:
(40)三轮车和轿车穿梭似的。 或者是不伦不类不知所云的乱比:
(48)这城市就像受过洗礼似的,有了平常心。 要么堆砌比喻,或者拉面一样抻拉过度,稀释了韵味:
(52)她们彼此都是闺阁岁月的一个标记,纪念碑似的东西;还是一个见证,能挽留时光似的。 半通不通的句子,全不顾语法修辞,胡乱搭配,叠床架屋。 例句(47)颠来倒去,不明白主语究竟是“皮鞋的后跟”,还是省略了的“皮鞋设计者”,或者是“颤颤巍巍”的穿鞋人。 例句(52)拖沓累赘,“纪念碑”原本就是“标记”和“见证”,大可不必“还是”。如果抽掉句子的附加成分,只剩主谓宾就成了: 她们是标记,是东西,是见证,能挽留时光。 句子主干部分大而无当,空洞无物,《长恨歌》的叙述便只能倚仗华丽的修饰语。句式变来变去只是微调,“……的样子”、“……的意思”、“……似的”纯属同类变种,作者却还一味强调这三种句式,以为有什么不同。句式应隐蔽,正如小说结构要隐蔽,若句式的风头盖过了句子的内涵,就是喧宾夺主。 一本三百七十六页的书,读者若非与“似的”两字照面,就得与“样子”不断邂逅,与“意思”不停招呼,加上令人不适的“一股”,“是……,是……,还是……”的一唱三叹,“多……啊”的抒情。“歌”的效果是有了,不过是民歌小调,无法言传“上穷碧落下黄泉”的“长恨”之意。王安忆对此居然毫无意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说:“我觉得《长恨歌》是我自己做得比较满意的一个东西。用我自己的话来讲是我把一种叙述方式坚持到底了。这听起来很容易但做起来是非常难的,因为你写小说的第一句话就已经决定了你整个的叙述方式,有的叙述方式在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就不行了,要换另一种叙述方式,这样就有破绽了。这种叙述方式的特征就是一种华丽的、缜密的、在写实的基础上的一种夸张。” 叙述方式最终得用词语、句式、句式结构和小说整体结构等体现出来,王安忆所谓的“华丽”,在小说用词和句式结构中所体现的只是“华而不实”的修饰性“附丽”,假浪漫的排比,伪抒情的感叹,浅熟明喻的堆砌。这绝非华丽,而是糜费,也不是缜密工稳的写实,倒是词肥意瘠的夸张。 何况仅以“……似的”为例,这也绝不是《长恨歌》的独特之处,相同句式在《小鲍庄》中使用五十五次,频率略高。在《小城之恋》中出现一百零八次,比前两篇小说高出一倍。《长恨歌》与《小鲍庄》一写都市一写乡村,一长一短,风格迥异,写作时间也相差十年之久,“似的”句式出现率却几乎相同。这就足可说明,十多年间王安忆一直在不自觉地使用这一句式,在明喻的使用上毫无进步。如果说不自觉地滥用量词“一股”是缺乏语言敏感,那么无意识地大量使用“……似的”句式,便是文学基本素养的匮乏。王安忆虽然明白了“艺术是创造”,但不明白创造首先要从一个小小的比喻开始,因为正是那位让她明白“创造论”的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比喻是检验一个人是否天才的标志。 (三) 《长恨歌》第二部“外婆”和“上海”两节中,分别有如下两段:
(54)这红是亘古不变的世界的一转瞬,也是衬托那亘古的,是逝去再来,循回不已,为那亘古添砖加瓦,是设色那样的技法。 查遍词典都无“恒古”一词,这显然是王安忆的自铸伟词!她不愿重复使用“亘古”,而求变为“恒古”,这一字之变即可窥见其创作焦虑。她也明白产量不是一切,要继续写下去,只有求变,哪怕变个词也好,可惜变得不甚高明。作为固定词汇,“亘古”是亘古如斯的,而“恒古”是亘古未有的。其实常用词完全够用来写小说,自铸伟词,必得“伟”才有理由铸,王安忆的自造词汇,如“倾说”、“人意阑珊”、“罄售一空”、“失不再来”、“冥灭”、“于无声处听真言”等,还不如现成词,起码能看个明白。 除了生编乱造词语,王安忆的遣词造句也每每令人费解——
(56)……叫声此起彼伏,惟有那女人是个不动弹。 不必上升到何等高度来求全责备,仅从这些语言零件的拆解结果,就可看出王安忆的创作态度很成问题。语言是小说基本层面的要求,王安忆渴望“语不惊人死不休”,却也不该如此“惊人”—— 《长恨歌》首句: (66)站一个至高点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壮观的景象。 这一错误后文还有,已是第五版第十九次印刷了,这一别字还没见改过来,看来不是排版问题。向往“至高”没什么不对,但“制高点”需一级级拾阶而上才可能到达,性急不得。 《长恨歌》尾句: (67)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帷幕。 王琦瑶的死本已够冤,现在就比窦娥还冤,因为一出悲剧竟被糟糕的语感弄成了闹剧,导致了这个搞笑式结尾。王安忆想表达的是:“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但读者却极易读成:“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岂非可笑的误导?王安忆完全有能力避免这个歧义,竟没有避免。在如此重要的开篇与结尾,作者竟也这般粗制滥造,真可谓“把一种叙述方式坚持到底了”。 |